2011年外销员考试报考指南:证书期限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有效期为五年。
  (1)凡参加外经贸部统一组织的外销岗位考试取得外销岗位合格证书和水平证书已满五年的人员,均需申领换发外销员资格证书,并参加组考单位举办的不少于30课时的更新知识的培训、口语培训及培训考试,合格者可换发外销员资格证书,过期不提出申请的,证书视为自动失效,不再换发新证书;
  (2)今后,对取得外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五年组织一次更新知识的培训,过期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外销员资格证书视为无效。培训合格者,只需在资格证书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培训日期,不再换发新证书,原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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