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11年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10月10日截止

发布时间:2011-08-15 共1页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发布《关于开展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组织管理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统一职业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

  二、鉴定等级

  公共营养师职业级别设置为:公共营养师三级、四级(见附件一)。

  三、考试时间

  试点鉴定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

  四、报名试点

  长治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方式:0355-2113122 王老师

  五、考试方式

  理论考试:采用笔答形式作答。

  实操考试:公共营养师采用笔答形式作答。

  六、其他

  1、各单位必须按照职业申报条件(见附件三)开展报名工作,认真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申报职业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职业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报省中心复审。

  2、公共营养师职业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B类鉴定收费标准收取,用于支付考务、试题、印制等费用。

  3、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加强宣传,积极组织,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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