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总局及各管理局招办,哈尔滨商业大学及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中国市场学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合作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09〕5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销售管理人才的需求,决定于2012年下半年开展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简称:SMAT)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严格执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市场学会制定的考试计划,各门课程均使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教材,全国统一命题,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二、哈尔滨商业大学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主考院校,论文答辩、毕业证书副署和学士学位授予等工作均由哈尔滨商业大学具体负责实施。
  三、中国市场学会市场营销教育办公室SMAT项目部黑龙江省办事处(或由中国市场学会授权的SMAT项目培训管理单位),负责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考试的集体报名,证书课程考试报名、学籍注册管理、组织助学、证书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证书发放、就业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咨询工作,并负责做好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四、参加中国销售管理三种专业级别证书考试者,不受学历、专业限制,也无需逐级报考;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者,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五、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份和11月份进行,我省首次考试将于2012年11月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非证书课程在我省的首次考试将于2012年10月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详见自学考试计划。
  六、考生通过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相应课程(见附件1)考试并符合证书申请条件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证书。 
  七、考生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学习(见附件2),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由省自考委颁发由主考学校副署的高冉逃匝Э际韵酃芾碜ㄒ档淖苹虮究票弦抵な椤1究票弦瞪溲б邓酱锏焦夜娑ǖ难槐曜迹稀吨谢嗣窆埠凸叩冉逃ā泛汀吨谢嗣窆埠凸惶趵返墓娑ǎ芍骺佳J谟韫芾硌а垦弧?
  八、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考试经费由中国市场学会按全国统一标准收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非证书课程报名考试费严格执行我省自学考试统一的收费标准。
  SMAT项目部黑龙江办事处地址: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培训中心办公楼六楼0605室,联系电话:0451-84620006 84620008,联系人:史宝军13936325025;周作飞18901377551.
  附件:
  1.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课程设置
  http://221.208.241.166/lzk/UploadFile/xsglzsks.html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http://221.208.241.166/lzk/UploadFile/xsglksjh.html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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