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2年10月自考3个专业将停考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关于2011年对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实施停考的通知》(宁教考院自考〔2011〕66号)文件的安排,将于2012年10月份对金融(专科)、秘书(专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三个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实施结束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只组织上述三个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公共课考试仍随每年4月、10月的全国高等自学考试统考计划进行,结束性考试结束后将不再安排这三个专业的专业课程考试计划。成绩全部合格后,可正常申请毕业。

  二、此次三个专业的结束性考试只安排在银川市进行,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浏览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的相关信息或登录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通知公告栏里的相关通知。

  请各市教育考试中心接到通知后,做好考生的宣传、咨询及后续的解释工作,并组织好报名、考试等各项工作,确保结束性考试顺利实施。如有疑问,请与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联系,电话:0951-602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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