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证券业协会之证券考试违纪人员处理公告

证券业协会:关于对第三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的公告

为打击日益严重的有组织作弊行为,整顿考试秩序,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环境,现对136名参加2011年第三次资格考试违纪人员的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1、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上述人员当场考试成绩、给予禁考一至两年的处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2、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用手机接收考试信息”、“替考”、“不服从监考,扰乱考场秩序”等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从业人员给予注销执业证书,禁考两年,三年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的处理;对 “翻看资料、抄袭别人答案、传递纸条”等存在违反考场规则的从业人员给予禁考一年的处理。

今后我会将继续加大对考试违纪的查处力度,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考试严重违纪人员给予记入诚入信息管理系统,取消考试成绩,禁考两年的处理,已注册人员将被给予注销执业证书并三年不受理执业注册申请的处理;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人员给予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取消考试成绩,禁考一年的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