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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2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2〕6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语种为英语,级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考试时间:上半年为5月26、27日;下半年为11月10、11日。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从2012年开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只设一级英语笔译、一级英语口译两个专业。

  我省2012年度翻译笔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由省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和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三级翻译考试。

  (三)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符合笔译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2),在报名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731-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并同时交表。符合口译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携带两张一寸照片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2),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报名表。

  三、本次笔译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一级翻译考后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3月14日―18日为上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9日为下半年报名时间。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修改信息)。

  (二)网上交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点击 “网上交费”,请仔细阅读交费须知,选择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即完成报名手续。考试前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三)考后审核。报考一级翻译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按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提交身份证、《资格考试登记表》、二级翻译证书或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考后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口译考试的报名、考试由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地点:长沙市麓山南路36号,湖南师大外国语学院2楼210室,电话:0731-88872294,报名时请携带两张一寸照片)。

  五、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应携带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586号)规定,我省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一级笔译每人1090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1000元/人);二级笔译每人450 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360元/人);三级笔译考试每人390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300元/人)。口译考试的收费请咨询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七、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请直接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桥24号,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995947、010-68328249。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