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海南2012年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琼人发[2012]67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相关事宜请与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65883218)。

  二、考试级别、语种设置

  我省2012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设两个级别(二级、三级),考试语种为英语。

  三、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2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时间:

  11月11日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11月11日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共设2个科目,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四、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级别

专业

科目

09.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2.二级

01  英语笔译

1  笔译综合能力

2  笔译实务

41英语笔译(1科)

2  笔译实务

3.三级

01  英语笔译

1  笔译综合能力

2  笔译实务

  五、报考条件

  (一)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本通知附件1规定的159所高校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六、报名时间、办法

  ㈠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9月5日

  ㈡报名方法: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生报名工作,考生应携带同底一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不限)、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二楼考试处柜台报名。

  七、考试培训、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电话:(010)68995947 (010)68328249

  八、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2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2年11月5日至9日登录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九、考试收费

  根据琼发改审批〔2009〕124号文件规定,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按每人490元、三级翻译资格按每人430元收取。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十、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十、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

  附件:

  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41

中国矿业大学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2

河海大学

42

中国石油大学

3

合肥工业大学

23

南京农业大学

43

中国地质大学

4

安徽师范大学

24

南京师范大学

44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5

北京大学

25

徐州师范大学

45

厦门大学

6

北京交通大学

26

扬州大学

46

福州大学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7

南昌大学

47

福建师范大学

8

北京理工大学

28

江西师范大学

48

兰州大学

9

北京科技大学

29

辽宁大学

49

西北师范大学

10

北京邮电大学

30

大连理工大学

50

中山大学

11

北京林业大学

31

东北大学

51

暨南大学

12

北京师范大学

32

大连海事大学

52

华南理工大学

13

首都师范大学

33

辽宁师范大学

53

华南师范大学

14

北京外国语大学

34

沈阳师范大学

5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5

大连外国语学院

55

广西大学

16

北京语言大学

36

内蒙古大学

56

广西师范大学

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7

内蒙古师范大学

57

广西民族大学

18

外交学院

38

宁夏大学

58

贵州大学

19

国际关系学院

39

山东大学

59

贵州师范大学

20

华北电力大学

40

中国海洋大学

60

海南大学

61

河北大学

87

复旦大学

113

湖南大学

62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88

同济大学

114

中南大学

63

河北联合大学

89

上海交通大学

115

湖南科技大学

64

河北师范大学

90

上海理工大学

116

长沙理工大学

65

燕山大学

91

上海海事大学

117

湖南师范大学

66

郑州大学

92

东华大学

118

吉林大学

67

山东科技大学

93

河南科技大学

119

华东师范大学

68

南京理工大学

94

河南大学

120

上海师范大学

69

青岛科技大学

95

河南师范大学

121

上海外国语大学

70

济南大学

96

信阳师范学院

122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71

山东师范大学

97

黑龙江大学

123

上海大学

72

曲阜师范大学

98

哈尔滨工业大学

124

四川大学

73

聊城大学

99

哈尔滨理工大学

125

西南交通大学

74

鲁东大学

100

哈尔滨工程大学

126

电子科技大学

75

青岛大学

101

东北林业大学

127

西南石油大学

76

烟台大学

102

哈尔滨师范大学

128

成都理工大学

77

山东财政学院

103

武汉大学

129

西南科技大学

78

山西大学

104

华中科技大学

130

西华大学

79

太原理工大学

105

东南大学

131

四川师范大学

80

山西师范大学

106

武汉理工大学

132

西南财经大学

81

西北大学

107

华中师范大学

133

南开大学

82

西安交通大学

108

湖北大学

134

天津大学

83

西北工业大学

10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5

天津理工大学

8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10

中南民族大学

136

天津师范大学

85

陕西师范大学

111

三峡大学

137

天津外国语大学

86

西安外国语大学

112

湘潭大学

138

天津财经大学

139

新疆大学

146

浙江工商大学

153

延边大学

140

新疆师范大学

147

宁波大学

154

东北师范大学

141

云南大学

148

重庆大学

155

北华大学

142

云南师范大学

149

西南大学

156

吉林师范大学

143

云南民族大学

150

重庆师范大学

157

南京大学

144

浙江大学

151

四川外语学院

158

苏州大学

145

浙江师范大学

152

西南政法大学

159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附件2: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姓 名

性 别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学 号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