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准确反映岗位和实际需要,全国考委下发考委办函【2012】17号文件,就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双证书”课程进行调 整,考生在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证书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时,凡通过原课程的考生可以免考调整后对应的新课程。考生在毕业前应办理免考手 续。
具体课程调整如下:
原课程
新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03314
就业与培训
12324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
03318
医疗与生育保险
12325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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