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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流程

安徽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补办流程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或损毁;

  2、考生携带申明的报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科(自考一室)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3、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