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师:低压配电箱的安全选用(一)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一、 引言

  低压配电箱是电力系统中最低一级控制和保护设施,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它与工人接触的机会很大,但由于其数量多、分布广,且多属低值品,往往被设备动力部门所忽视,从而使许多低压配电箱处于失控状态,导致了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增加了人身触电和电气火灾的危险性。因此,对低压配电箱的安全选择与使用必须引起我们重视。

  二、 低压配电箱保护型式的选用

  低压配电箱保护型式应当根据所在工作场所的条件来选用。

  (一)在相对湿度不超过75%,且无粉尘、无腐蚀性气体或蒸气、无易燃易爆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场所,其低压配电箱可选用开启式的。

  (二)在相对湿度接近100%的特别潮湿场所和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应选用保护型的。

  (三)能产生大量粉尘的多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配电箱。

  (四)在有可燃液体和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的H-1级、H-2级火灾危险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的;在有固体可燃物质的H-3级火灾危险场所,可选保护型的。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的选用。

  (1)在有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①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1级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通风、充气型的低压配电箱。

  ②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2级场所,可选用任意一种防爆型。

  ③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可能性较小的Q-3级场所,可选用密封型的。

  (2)在有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①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1级场所,可选用任意一级隔爆型、防爆通风型、充气型的。

  ②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2级场所,可选用防尘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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