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领取证书(初始、续期、变更)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1 共1页

  下列房地产估价师初始,续期,变更工作已办结,请房估师本人于通知后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附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领取证书(初始,续期,变更)的人员名单(2012-09-17)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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