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建筑物残余法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建筑物残余法
  建筑物残余法是指用收益还原法以外的方法,能求出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价格时,从全部纯收益中扣除归属于土地的纯收益,得到归属于建筑物的纯收益,再根据建筑物&&的还原利率与折旧率,采用收益还原法求出建筑物的收益价格的方法。
  用建筑物残余法估算建筑物价格时,其估价步骤为:
  一是计算土地与建筑物总收益;
  二是计算土地的收益;
  三是计算建筑物收益;
  四是确定还原利率;
  五是估算建筑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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