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指导:建筑工程一切险

发布时间:2012-10-29 共1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

  责任范围

  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自然事件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包括火灾和爆炸。

  保险期限

  以先发生者为准,但不早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开始时间。终止时间也是,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期限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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