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辅导:权属调查的程序和方法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权属调查的程序和方法
  对建设用地占用的各权属单位的土地,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时已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核定的权属界线,经复核无误的,本次勘测定界调查时可不再重新调查,否则应重新调查。因此,权属调查的工作程序根据准备工作阶段的收集资料情况分两种进行,一种是具备土地权属定界资料的调查,另一种是不具备土地权属定界资料的调查,工作程序如下(图8—3):权属调查一般是以“先国有后集体”的原则进行工作,即先查清调查区域内国有土地的使用情况,再对集体土地进行调查,确定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分室内工作和实地调查两个步骤。
  1、室内工作审核调查区域内搜集的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土地登记资料,经双方权属单位的负责人认可后,根据实际情况将权属界线粗略勾绘到工作底图上,待实地核定后,正式转绘到工作底图上。对暂不能勾绘的权属界线需要对土地的位置、界址进行实地调绘。
  土地登记资料中需审核的内容有:土地证书,宗地图,土地划界、定界文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土地权属复查、核实材料,处理土地权属争执的协议书、仲裁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中需审核的内容有:境界、权属界、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缘由书、分幅或乡土地权属界线图。
当土地权属单位完全处于用地范围内时,还应审核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审核无误的资料,在土地勘测定界面积汇总时可以直接应用。
  2.实地调查利用权属资料结合实地情况,将权属界线展绘于工作底图上。其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有直接判读、坐标展绘、关系距离交会等。
  对双方无争议的土地权属界线,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一式三份,权属单位双方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其内容包括:标清各权属界线拐点及界线位置的附图;拐点及权属界线真实位置的文字说明,权属双方指界人、调查人签字盖章及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章等。对双方有争议的权属界线,要填写土地争议缘由书一式三份,权属单位双方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其内容包括了标清各方自认界线拐点及界线的附图说明拐点及权属界线的真实位置、争议理由及提供凭证的文字说明;双方代表及调查人的签字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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