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获国务院批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日前,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获国务院批复。据悉,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由97588公顷调整为3591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515公顷、缓冲区面积4334公顷、实验区面积27064公顷,由牡蛎礁、七里海湿地区域、贝壳堤青坨子区域等12块区域组成。采集者退散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把关,采取各种预防和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不良影响,并责成项目开发单位落实生态恢复治理和补偿措施;措施未落实的,暂停相关地区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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