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管理讲解条例四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第十六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一)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例题: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A.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B.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D.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E.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