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管理讲解条例二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例题: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A.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B.特种行业管理制度;  
C.上岗证管理制度;  
D.资质证书管理制度。  
答案:A。     
例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A.可以受聘于一个或以上;  
B.只能受聘于一个;  
C.可以受聘于两个或以上;  
D.可以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下。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