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07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各级行政机关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地、省直各招考部门负责组织。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关要求等详见各地网址(各地网址见附件一)。省直各招考部门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关要求等,省人事厅将于9月27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原件和证明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湖北省各级行政机关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相关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二)社会人员:《湖北省各级行政机关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如聘用合同书或用工单位相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三)各位考生还须带齐除上述(一)、(二)条中未涉及到的,所报考职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生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四、9月27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后,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主动与各招考部门取得联系,并时刻关注9月25日至11月30日期间湖北省人事厅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在网上所发布的信息。

五、在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中,各招考部门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考生也未主动与各招考部门联系,又未按时参加的,均按弃权处理。

湖北省人事厅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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