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8年公考不得提前退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江苏省人事厅日前公布了2008年江苏省公务员笔试考生须知。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考前15分钟进场,和往年有所不同的是,2008年公务员考试中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据介绍,应试人员务必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所有考试考生必须在指定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信息。

有关负责人昨天还特别提醒考生们注意,答题过程中不得使用涂改液,考试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计算工具,不得携带手机等其他通讯电子设备入座,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违者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们也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抄录试题,否则,将取消其考试成绩,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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