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农村警务室招录警务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2012年新疆农村招录5000名警务工作人员

招警考试:新疆自治区决定2012年第一季度采取“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伊犁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和巴州部分县农村警务室专项招录5000名警务工作人员。

招录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专院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4、驻疆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5、新疆户籍并在疆连续从事保安工作(保安员),以及担任公安机关协警(辅警)两年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人员。

录用人员由县(市)级公安机关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定向农村警务室岗位。录用人员须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具体招考事宜,近期请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华图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新疆华图网站(http://xinjiang.htexam.com)新疆昆仑网站(http://www.xjkunlun.cn)发布的简章和职位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公 安 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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