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09 共1页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车船税纳税地点及纳税期限 一、车船税纳税地点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二、车船税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