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归纳对比表

发布时间:2012-11-07 共1页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归纳对比表
应税项目 税率 纳税期限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7级超额累进税率 每月收入—3500或4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承租经营、承包经营 5级超额累进税率 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或者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3500元/月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劳务报酬所得 名义上为比例税率,实际上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 (1)每次收≤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同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14%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比例税率 同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20%
6.财产租赁所得 20%比例税率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应纳税所得额×20%
7.财产转让所得 20%比例税率 (1)一般情况下: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2)受赠人转让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收入总额—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20%
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20%比例税率 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所得额×20%

提示:重点关注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利息等计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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