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关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后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关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后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以及《郑州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后续教育,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2007年10月13日组织后续教育学习。请各位非执业会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年检不予通过,市注协收回非执会员证书,并取消会员资格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4)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

  (5)无故未完成的后续教育专业学习任务;

  (6)做出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行为。

  二、年检对象

  郑州市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非执业会员证书者;

  三、后续教育培训时间

  2007年10月13日

  四、后续教育培训携带资料

  非执业会员证书

  五、培训地址:

  河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陇海路与大学路叉(西北角)慧丰大厦12楼会议室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1113    13673617169

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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