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截止至4月10日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2页

 黑龙江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25日至4月10日,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黑龙江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黑龙江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黑龙江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及核准程序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黑龙江省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年度)》(见附件1,以下简称《免试申请表》),并向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所需材料详见《免试申请表》)。省考办审核无误后,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程序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或黑龙江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网(www.cpahlj.com),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如果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省考办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省考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详见附件2)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地方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现场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也可于上述审核期间(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指定的报名确认地点现场交纳考试报名费。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及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费为每科65元,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费为130元。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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