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办理08年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3月2日至6日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办理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 办理范围

  2007年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008年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二、 携带材料:

  1.报名资格条件适用的毕业证书原件;

  2.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包头市人事人才网(btrs.gov.cn)”“下载服务”栏内下载),贴1寸红底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左上角加盖报名时所在单位公章。

  三、 受理时间

  2009年3月2日至6日,如逾期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办理,还可于3月13日全天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办证和领证事宜。

  四、 受理地点

  包头市人事局职称科104房间。

  五、 发证时间及方式

  各类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自治区办理完毕后,我局立即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放。个人领取证件须出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须出示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包头市人事局职称科
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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