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9年经济师考试7月1日起网上报名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11月8日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各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考生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09年7月1日至9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进入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551-2884613)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资格审查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详细核对报名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对于虚报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严肃处理;对由于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网上缴费

  考生于7月2日至10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照片审查通过后,点击“网上缴费”,进入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或0551-2622174)或中国建设银行(咨询电话:95533)的网上银行支付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1月3日至6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按64元/科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对各市的返还费用,待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由省人事考试院按规定比例划拨。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2009年下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十分繁重,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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