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关于领取2008年经济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焦作市2008年经济证书已办理完毕,请考生于2009年6月1日至6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代领,除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要有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406房间领取证书。

  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88号 咨询电话:3928944






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200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