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各位考生提醒: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号)文件公布,国家划定的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注册会计师站点预祝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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