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专业的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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