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4月30-5月14日报名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08〕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以上各项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报名方式

  2008年的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30日至5月14日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5月15日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网站(www.wfrsks.com)点击相应考试类别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报名点),由单位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后,按属地原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县市区范围的,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组织办理并确认。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政工)科统一组织办理,汇总后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确认手续。人事关系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劳动服务公司的人员,由档案代管单位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 5月16 日前上网查询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四、教材征订

  资产评估师教材不再统一征订,市人事考试中心现有部分教材,售完为止。

  五、其他

  1.考生上网报名时,要认真核实本人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责任自负。

  2.考生要严格按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报名时间结束,报名程序即行停止。

  3.以上三项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登陆潍坊人事考试网站(www.wfrsks.com)自行下载,下载时间约为每项考试时间的前10天。

  4.以上各项考试中,均有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请考生详细查阅省人事考试中心相关文件(附后)

  5.未提及的其他事项,请按鲁人考函[2008]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加强管理,严格条件,严密组织,按时完成报名任务。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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