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代办股份转让(2)

发布时间:2011-10-07 共1页

    引导:学易教育201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保过班,由精讲班+解题技巧班+考前点题班组成,证券名师授课,确保一次性高分通过! 

  二、代办股份转让的资格条件

  (一)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协会会员资格,遵守协会自律规则,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
  2.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运营1年以上。
  3.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4.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5.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6.最近2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
  8.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业务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备2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业务,其他业务人员须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9.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且布局合理。
  10.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11.具备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技术系统。
  12.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股份转让公司委托代办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只能委托1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