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多层次自律体系逐步成型

发布时间:2011-10-25 共1页

  一个涵盖了五大类、多层次的自律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建立。记者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2008年,协会共起草制定和颁布实施了27项自律规则,涉及协会组织制度、会员机构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业务与工作规范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五大类、多层次。下一步,协会将做好自律规则的跟踪落实、检查、评估和完善工作。 
  在协会重点推进的五大类、多层次自律体系建设中,过去一年,以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自律管理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建设为主线的工作表现尤为突出,取得了显著的新进展,进一步强化了“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能。
  着眼风险监控和业务发展两大主题
  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08年,协会共起草制定和颁布实施的有关证券公司风险控制、业务发展、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和代办系统股份报价转让等方面工作的自律规则共13个。除了针对行业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制定自律规则和执业标准外,同时还着力于发现、总结、推广行业内的先进经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协会在充分听取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细化了证券公司动态监管指标体系的业务标准,制定并颁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试行)》,促进了证券公司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机制,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
  据介绍,为配合对证券公司监管转型的要求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协会主导拟定并颁布实施了《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工作规则,并会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证券业自律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了三次试评。在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协会正式组织了对两家证券公司会员账户管理模式的专业评价。
  在积极推进对证券公司自律管理的同时,针对近年来基金业的迅速发展,协会力求及时反映基金业的一些诉求,进一步规范基金估值业务,加强基金管理公司数据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并起草制定了9个基金业自律规则。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针对2007年以来,基金经理的无序流动问题,《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已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即将颁布实施。此外,拟定了《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基金业投资业绩计算与披露工作指引》、《证券投资基金结算违约风险控制指引》、《基金网下新股申购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指引》和《基金公司网上交易技术安全管理指引》。
  从业人员自律管理体系进一步丰富
  在从业人员自律管理方面,2008年,协会制定颁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起草了《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则的制定进一步丰富了从业人员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不断完善包括考试、培训、资格管理和自律监察等环节的证券从业人员自律管理体系。
  同时,协会还颁布了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起草制定了规范证券评级业务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和《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执业准则》。
  此外,根据规范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的要求,加强了对代办系统主办券商的风险教育和风险防范,下发了《关于股份报价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主办报价券商内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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