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2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依据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见表2—3)。
1.法律事件
(1)概念: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分类:①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又称绝对事件;②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其出现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又称相对事件。
2.法律行为(见表2—3)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劳动合同期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法律责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行政诉讼程序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行政复议决定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民事诉讼管辖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仲裁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法律事实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法的本质与特征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题型答题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