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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综合题)

  一、综合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有计量单位的,应予以标明,标明的计量单位与题中所给的计量单位相同;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解释、分析、说明理由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生产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甲公司已书面告知丙公司这3台设备已经抵押的事实),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
  2009年8月1日,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售给不知情的戊公司。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时得知: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00万元,甲公司怠于行使对庚公司的到期债权。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对庚公司提起了代位权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以3台设备设定抵押时,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乙公司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有权就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以其轿车设定质押时,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质押的轿车,乙公司的质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是否有权对庚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并说明理由。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乙公司胜诉,诉讼费用由谁负担?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乙公司的抵押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在本题中,尽管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也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但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乙公司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2)乙公司无权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甲公司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时,未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的戊公司。因此,乙公司无权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
  (3)乙公司的质权未设立。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交付轿车,乙公司的质权未设立。
  (4)①乙公司有权对庚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②诉讼费用由庚公司负担。根据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2.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4)甲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
  (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丁造成损害,因此,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
  (2)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己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丁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对乙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属于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因此,债权人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
  (4)甲有权向丙主要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在本题中,甲欠丙的账款50万元和丙欠甲的账款70万元在3月15日时均已到期,甲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①甲、庚之前的债权转让于4月10日生效。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条件,但是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则必须通知债务人。
  ②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设备,甲公司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该种设备价格大幅上涨,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将剩余的7套设备价格提高到每套20万元,甲公司不同意,随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设备,从而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产,并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5)丙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合法。因为,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数额也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担保方式,约定的数额25万元也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约定解除包括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权,而甲乙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并且也未协商一致。法定解除则有法定情形,当事人的情况也不符合。因此,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成立。《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20万元,而甲公司的损失达50万元,因此,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成立。《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5)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之后,则丙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4.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口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两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乙两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也予以结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2010年8月15日,甲公司向乙企业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所需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报价。乙公司接受甲公司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于8月20日按期报价,在其发出的传真中亦要求甲公司在10日内回复;甲公司同样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公司在未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按甲公司提出的条件发货,甲公司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公司遂向乙公司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该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公司应尽快取回货物。乙公司不同意甲公司的意见,坚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放弃其对控股子公司的到期债权,并向其控股子公司无偿转让了一批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足额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情形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公司传真订货、乙公司报价、甲公司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公司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公司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损害?对乙公司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①甲公司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是邀请乙公司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②乙公司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应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第三,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第四,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乙公司的报价因同意甲公司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③甲公司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乙公司的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做出。
  (2)该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然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公司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甲公司亦已接受,且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①对甲公司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公司应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甲公司该损害乙公司利益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②根据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