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位和权利
(1)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依附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复议权利。
(2)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3)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3.具体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