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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真题精选及解析79

(2005年多项选择第54题)
30.王某取得一张北京汇利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徐汇区建设银行。王某到济南出差时不慎将汇票丢失,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报权利,该人民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向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本案公告期间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0日,因此期间违法
C.本案中王某应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一个月内向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D.本案中人民法院不经当事人申请,自行作出除权判决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示催告案件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ACD。

(2005年多项选择第55题)
31.因南阳公司拖欠天泽公司煤款l00万元,天泽公司遂将南阳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在六个月内还清欠款。调解书生效,半年后南阳公司仅还款50万元,尚欠50万元。天泽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时南阳公司已无力清偿债务,后查明大华公司拖欠南阳公司借款40万元,此时,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可以依职权直接向大华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B.可以依南阳公司的申请向大华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C.可以依天泽公司的申请向大华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D.履行通知送达大华公司后,大华公司不予理睬。20天后,人民法院直接将大华公司账户上的40万元存款冻结

正确答案:BC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正确答案是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