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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物流师考试辅导第七章:物流中心(物流园区规划)(2)

 二、物流园区的建设模式
  区别——政府在物流园区建设和运用中的作用
  (一)日本物流园区的建设模式——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位目的
  1、政府牵头确定市政规划(在城市周边或主干道,规划有利于未来交通设施配套建设的地块作为物流园区基地)
  2、将基地内地块出售给不同的物流行业协会;
  3、政府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日本是最早建立物流园区的国家,最早是1965年在东京。由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将城市的流通功能从市中心分离开来,通过集资方式,在东京近郊的东南西北各自建设了葛西、和平岛、阪桥和足立4个现代化物流园区,在其中建立了商务交易大厦、大型仓库群和公路货物集散中心等物流设施。而后在此基础上,通过逐步配套并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扶植大型物流企业,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如其中的和平岛物流园区,目前面积达22.3万平方米,已经成为连接东京和日本的中转基地,为49家运输企业租用,建立的1516个中转点遍布了日本的整个中小城镇。 
  在东京地区物流园区取得收效之后,日本政府开始推广并进行合理化布局,灵活开展物流园区的经营。目前已在日本全国22个城市中建设了24个大型物流园区。 
  日本物流园区成功且获益的主要模式是它的"物流团地"(DistributionPark)的赢利模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地价的升值,二是低廉的仓库租金。集资企业租用仓库的租金低于市场价格,并可按市场价格给其他企业,政府对已确定的物流园区积极加快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以促进其他企业入驻园区,从而使园区投资者得到回报。
  (二)德国物流园区的建设模式
  1、联邦政府统筹规划;
  2、州政府扶持建设;www.Examda.CoM
  3、企业自主经营。
  德国物流园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目前已经有20个全国性的物流园区投入使用。德国模式即"货运村"(FreightVillage)的赢利模式,是中国政府较为推崇的园区发展模式,其在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上与日本有一定的区别。德国一般采取联邦政府统筹规划,由州政府、市政府扶持建设,公司化经营管理,入驻企业自主经营的发展模式。其资金来源由各级政府直接出资为主,信用贷款和企业投资为补充,由州政府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土地及公路、铁路通讯等交通设施,园区管理机构主要采取公益组织管理和有限公司管理两种方式(后者为主)。 
  德国"货运村"(FreightVillage)的赢利模式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出租收入。政府将货运中心的场地向运输企业或与运输有关的企业出租,承租企业则依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建设相应的库房、堆场、车间,配备相关的机械设备和附属设施并交纳相关费用;二是服务费。政府通过提供良好的公共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三)政府在物流园区建设或运营中的作用
  1、总体规划和协调的作用;
  2、政策支持的作用;
  3、制定和执行标准;
  4、研究、制定物流园区和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