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基础过关练习题(3)

发布时间:2016-09-28 共1页

   一、单选题

  1、不属于商号登记类型的是:( C )

  A.创设登记B.预登记C.放弃登记D.变更登记

  2、我国商号选用的原则是:( A )

  A.商号真实主义B.商号自由主义C.商号折中主义D.商号准则主义

  3、商号权的法律性质是:( C )

  A.财产权B.人身权C. 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D.知识产权

  4、商法公法性最集中的表现是:( B )

  A.商主体法定原则B.商事登记C.商主体资本确定D.商主体住所限定

  5、我国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是:( C )

  A.税务机关B.民政机关C.人民法院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多选题

  1、商号的特征主要有:( ABC )

  A.商号是商主体所使用的名称B.商号是商主体所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

  C.商号是商主体用以表彰自己营业的名称D.商号具有保密性

  2、商号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和文字有:( ABCD )

  A.社会团体名称B.国际组织名称C.部队番号D.数字

  3、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种类有:( ABCD )

  A.设立登记B.注销登记C.变更登记D.分公司登记

  三、辨析题

  1、商号也叫商业名称,其与企业名称、厂商名称是同义语。

  错误。商号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商号仅指字号,从广义来看,商号与商业名称和商事名称是同义语,国内绝大多数学者持这种观点,个别学者甚至认为,商号与企业名称,厂商名称为同义语,鉴于企业乃商主体的主流形式,这种看法可以例解,但并不恰当。

  2、商事登记本质上是一种公法性的法律行为。

  答:正确。

  商事登记,也成为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其设立、变更或终止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公法行为,是国家为了提高交易效率和维护交易安全,而利用公权力对商事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这其实是商法公法性的侧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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