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18 共1页

 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中国甲公司要将其从法国乙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丙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甲公司和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下列哪种合同?(   )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排他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根据许可协议可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鞋可将其分五种: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独家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和分许可协议只有普通许可协议(含有允许再许可条款)和分许可协议才有可能使受让方将其使用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受让方和第三方的协议只能是普通许可协议 
 
2.威化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甲成员国国民L公司在甲国注册的商标,在甲国为驰名商标。L公司以该商标在甲国驰名为由,要求乙成员国给予注册保护。依公约的规定,下述有关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 
A.只要威化商标在甲国是驰名的,乙成员国有义务保护该商标
B.在甲成员国的驰名商标,乙成员国应予以注册
C.威化商标在乙国可以获得自动保护
D.如果威化商标在乙国被认定为驰名,即使没有注册,也应受到乙国的保护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驰名商标的保护在被请求国的驰名商标要保护,而一成员国没有义务保护在另一国注册或驰名而在本国没有注册、使用或驰名的商标如在本国驰名,其保护不以注册、使用为条件A错,一成员没有义务保护在另一国的驰名商标,除非在乙国也被认定为是驰名的B错,根据独立性原则,在本国驰名的商标并不以注册为条件C错,如果威化商标在乙国没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未予注册不能受到保护D正确,如该商标在乙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没注册也应受到保护 
 
3.甲国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乙国不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根据《伯尔尼公约》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对下列哪些作品,甲国不应当给予国民待遇?(   ) 
A.乙国公民巴克编著的《本能》在甲国和乙国先后出版,相隔20天
B.无国籍人鲁尼在甲国出版了其作品《天地人》,但鲁尼在甲国既无住所也无惯常居所
C.乙国制片人丹尼到甲国旅游后,回国后完成了《甲国风情录》
D.乙国雕塑家汉森到甲国期间,在甲国某广场创作的雕塑作品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其中关于享受国民待遇的主体包括以下五种:其一、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已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是公约的作者国籍标准,又称人身标准其二,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首先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在一个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30天内),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是公约的作品国籍标准,又称为地理标准其三,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包括难民和无国籍人)而在成员国中有惯常居所,也适用上述人身标准其四,对于电影作品的作者来说,只要有关电影的制片人的总部或惯常居所在公约成员国中,其作者也依据上述地理标准享有国民待遇其五,对于建筑作品及建筑物中的艺术品(必须和该建筑物不可分)的作者来说,只要有关建筑物位于公约成员国地域内,其作者也依据上述地理标准享有国民待遇因此,答案为C因为乙国制片人丹尼在甲国并无住所或惯常居所,只是到甲国旅游,不符合公约的标准 
 
4.根据TRIPs,关于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必须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B.可以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C.不能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D.可以通过强制许可形式转让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依TRIPs第21条:"各成员可对商标许可和转让规定条件,但这应理解为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而且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把商标与该商标从属的生意一起或不一起转让"所有者拥有的商标及其所属业务均是所有者的财产,所有者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处分它们,没有一种政策要求两者必须同时转让或不得同时转让而且,商标作为识别标志通常没有强制许可的必要性,这不同于专利,后者带有对技术的垄断,与一个国家尽快普及先进技术的政策相矛盾,所以专利可能成为强制许可的对象,B正确 
 
5.《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冲突的标准是什么?(   ) 
A.法人注册地所在国
B.法人的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国
D.法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确定法人居住国的标准是法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原则,应选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6.国际融资担保存在多种不同的形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浮动担保。依国际惯例,关于各类融资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只有在开证行对借款人的违约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才产生
B.大公司出具的担保意愿书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
C.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
D.浮动担保的担保物在担保期间处于不确定的浮动状态,但担保权的行使应有明确、固定的标的物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选项A中的备用信用证是银行保函银行的义务和专长是处理单据和文件,不可能也不应当去实质性地审查借款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UCP600也将信用证与基础合同严格区分开来,A错担保意愿书应作通常意义上的理解,一般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保证,而仅仅是愿意提供担保的一种意思表示,B错见索即付保函是一种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只要接到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索赔请求就产生支付保函项下款项的义务这种保函具有突出的独立性,与基础合同严格区分开来,C正确浮动担保起源于普通法系国家,并在当今国际融资交易中被广泛地运用我国法律中部分地采用了该制度,为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一种融资途径浮动担保的特点之一是用于担保的财产的价值是不固定的,可以包括担保人现在和未来的收益等浮动担保的担保物在担保期间处于不确定的浮动状态,但担保权的行使应有明确、固定的标的物,D正确 
 
7.甲国在内战期间,其国防部为了军事用途,征用了投保人美国乙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的一家公司的所有汽车。乙公司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请问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A.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自然风险
B.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政治风险
C.乙公司不能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只能向甲国索赔
D.乙公司可以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然后由其向甲国索赔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美国海处私人投资公司是美国政府官办的专业保险公司,是美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承保机构,经营美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承保特殊的政治风险本题中甲国对乙公司的征用是由甲国的内战造成的,属于政治风险中的战争内乱险,是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承保的险别;因此,乙公司可以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赔偿后,取得向甲国索赔的代位求偿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D 
 
8.关于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 
A.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旨在鼓励本国投资者向境外投资
B.海外投资保证是一种政府保证
C.只为那些到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者提供保险
D.海外投资保证制度要求前来投保的投资者和保险机构的所在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对本国的私人海外投资依据国内法所实施的一种对政治风险进行保险的制度,旨在鼓励本国投资者向境外投资,选项A正确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性质是一种"国家保证"或"政府保证",B正确在投资者方面,海外投资保证制度要求前来投保的投资者和保险机构的所在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D正确C混淆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后者才是只为那些到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投资者提供保险,而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则无此要求,所以C错 
 
9.按照国际贷款协议的规定,通常属于"先期违约"的事件包括下列哪几项?(   ) 
A.借款人不按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B.抵押品毁损
C.借款人资产被征用
D.交叉违约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国际贷款协议中借款人的违约事件一般可以分为两类:实际违约和先期违约(也称预期违约)先期违约是在合同订立后,借款人由于下述的原因显然将不能履行其大部分还款义务:交叉违约,也称连锁违约,指凡借款人对其他债权人违约,也视为对贷款人违约;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抵押品毁损或贬值;借款人财产被征用或国有化;借款人状况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等所以,BCD正确,而A属于实际违约,故不选 
 
10.为解决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的规定建立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以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有关该公约下对投资争端的仲裁,下述选项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A.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服裁决的可以上诉
B.已同意交付中心仲裁,仍然可以给予外交保护
C.中心的裁决如缔约国法院的最后判决一样,缔约国有义务履行
D.在交付中心仲裁前,不要求必须用尽其他救济方法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53条,不可以上诉,因此A错误依第27条,已同意交付仲裁的争端,不得给予外交保护,因此B错误依第54条,裁决正如该国法院的最后判决一样,缔约国应承认其效力,C正确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东道国可以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或司法救济手段,作为他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但是公约并不要求争议在交付中心仲裁前用尽其他救济方法,D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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