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债的履行

发布时间:2012-05-18 共1页

债的履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大型商场与乙航空公司订立合同:由乙航空公司将500辆汽车一次运到甲商场所在地。由于乙航空公司的飞机临时有其他任务,无法一次运完,遂和甲商场协商分两次运输,多余的费用由甲商场和乙航空公司分别承担,遭到甲商场的拒绝。后来经过乙航空公司调查,甲商场在汽车运到之后,并没有马上出售,而是先用于展出。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商场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这是合同的约定
B.甲商场无权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分期履行对其没有利益损害
C.如果乙航空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则甲商场不能拒绝
D.即使乙航空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甲商场也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部分履行问题依照《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甲商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不是基于合同约定,而是基于其是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题B选项也是错误的,因为要求债权人承担分期履行的相应费用,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债权人可以拒绝履行本题C选项是正确的,因为航空公司承担了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对甲商场不造成损失,甲商场无权拒绝正如上述分析,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2.甲、乙、丙、丁共有一辆汽车,在营运过程中造成戊的损害。丙对戊的损害进行了全部赔偿。丙赔偿以后,对甲、乙、丁的求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可要求甲、乙、丁中的某一人对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除丙应承担的外予以全部承担
B.丙对甲、乙、丁只能要求其承担其按照共有份额应当承担的部分
C.丙对甲、乙、丁必须提起共同诉讼
D.丙免除对丁的追偿权导致对甲乙追偿权的免除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按份债务的清偿问题丙承担对戊的全部赔偿以后,丙便取得了甲、乙、丁的追偿权,甲、乙、丁应根据各自在共有财产的份额承担赔偿责任甲、乙、丁对丙而言,形成按份债务的清偿在按份债务的清偿中,各个债务人原则上仅就其所负债务承担法律后果在诉讼中,按份债务人可以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债权人免除某一按份债务人的债务,并不导致对其他按份债务人债务的免除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脖200条,总价6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货款。后乙因有加条围脖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在通常货物买卖中,质量条款的意义问题在凭现状买卖中,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当事人之间未约定的,则只要符合该产品的通常用途,就视为符合质量标准本题中,甲方交货,乙方验货,未提出异议,应视为该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后乙方因市场销售受困而主张质量不符合要求,主张合同无效,均为托词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4.甲向某商场订购红木家具一套,但未约定履行方式。商场认为,甲应上门拉货,甲认为,商场应送货上门。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由甲上门拉货
B.应由商场送货上门
C.应由甲上门拉货,但拉货费用应由商场承担
D.应由商场送货上门,但送货费用应由甲承担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债的履行方式、履行费用问题当事人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的,应依照习惯确定在向商场购买大型家具的履行方式的习惯问题上,一般采取送货上门方式,表明商场负有送货上门的义务同时依照《合同法》规定,履行费用没有约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5.赵龙酷爱养马,某日于周瑾处发现某名贵宝马,遂动了买马之念,双方商定价金20万元。现周瑾已向赵龙交付该马,但未交付该马的血统证明书。若周瑾请求赵龙付款,则赵龙:(  ) 
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交付证书义务为从给付义务
B.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付款与交付证书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C.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不妨碍抗辩权的成立
D.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虽通常不得成立该抗辩,但本案从给付义务与合同目的实现关系密切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从给付义务未履行能否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依照民法原理,从给付义务一般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从给付义务不构成债务的内容,而是属于附随义务的内容;但是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债务的核心要素(如标的、价格)的确定是密切相关的,从给付义务的未履行也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本题中,赵龙与周瑾之间买卖的标的是名贵宝马,卖方的债务是交付该马,买方的债务是付款,但交付血统证明书与该名贵宝马的身份确定及其价值具有核心意义,因此,卖方未交付该马的血统证明书可成立买方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6.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 
A.拒绝接收货物
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正确答案:A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提前履行问题本题A选项涉及提前履行后债权人是否可以拒绝接受货物的问题本题A选项虽存在周延欠缺,但仍宜选定为正确本题B、C选项中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违约责任的衡量是以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为标准的,在预期违约中,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仅适用于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而不针对提前履行提前履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是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本题D选项是正确的,接受提前履行方因提前履行而增加的费用可要求对方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7.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极相类似。关于它们的区别,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前者是形成权,后者是物权
B.前者适用范围较广,后者只适用于几种特殊合同
C.前者仅能消极阻止对方请求,后者对标的物得优先受偿
D.前者有不可分性,后者则无之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问题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抗辩权之一种,为形成权;留置权则是法定担保物权,故A选项正确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没有先后顺序,任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法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而留置权仅适用于承揽合同、行纪合同、委托合同、运输合同等几种特殊合同,故B选项正确同时履行抗辩权为延期性抗辩权,其目的在于消极地阻止对方的请求,而不在于积极地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待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归于消灭;而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得到实现,必要时得通过变卖标的物而优先受偿,故C选项正确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为从权利,具有不可分性,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8.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就履行期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以主张:(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正确答案:A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适用问题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只不过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行使除满足相应条件外,由财产的合法占有人行使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在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承揽人可行使留置权,也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9.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上发生争议。就本题的合同履行地点,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方的营业所在地
D.乙方的仓库所在地 
 
 
 
正确答案:AC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依《合同法》第61条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能够依照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的,则依照该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本题中,双方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表明履行地点在乙之所在地由于双方约定的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依交易习惯,乙之所在地的火车站即为履行地点,故B选项表述正确,ACD选项均不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0-11题共用题干) 
某甲为耕田,到某乙的养牛场去购买一头牛。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10.某甲与某乙共同协商,确定了要买的牛,某甲要求把该牛与牛群分开。由于钱没带够,双方协商先交800元,余下的900元第二天再付,牛第二天牵走。不料,当晚牛棚倒塌,该牛被压死,损失1400元。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合同之债为特定物之债
B.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合同之债已经履行完毕
C.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合同之债为种类之债,某乙应从牛群中再挑选一头牛交付给某甲才为债的履行
D.设牛棚倒塌是因为当晚雷电击打所致,则损失应由某甲承担 
11.双方的约定同上,只是,当晚某乙不舍得该牛被买走,遂另外换了一头牛放在牛棚里,结果被倒塌的牛棚压死,造成1400元的损失。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之债已经履行完毕,因为他们已经把履行的标的选定
B.甲、乙之间的合同之债没有履行完毕,因为某乙变更了给付物
C.在某乙换牛之前,合同之债已经履行完毕,但换牛之后,构成债的不履行,所以损失应由某乙承担
D.损失应由某乙承担,但由于某甲已经确定了履行的标的物,若不是某乙换牛,受到损失的是某甲,故某甲也应分担部分损失 
 
 
 
正确答案:10.A;11.ABCD 解题思路:3.本题涉及债的种类、债的履行以及风险灭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本题中,某甲与某乙所签订的买牛合同中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因为该牛已经从牛群中分开,因指定而特定化,故某甲、某乙之间的合同为特定物之债在该合同之债中,某甲的付款义务未履行完毕,某乙的交付义务尚未履行,故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无疑依《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灭失未有约定的,交付之前的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4.正如以上分析,甲、乙之间的合同之债没有履行完毕,故A选项错误,B选项虽然结论正确,但理由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因为风险损失与该买卖合同无关,某乙承担该风险损失的理由是所有权人承担风险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12-13题共用题干) 
甲方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厂在1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10吨供给甲方,每吨单价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第25天,依约定向某厂发运了0号柴油1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方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方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 
12.本案合同所生之债应为:(  ) 
A.简单之债,因为乙厂只向甲方发运了0号柴油10吨
B.简单之债,因为债权人甲方有选择权
C.选择之债,因为当事人约定了两种柴油种类
D.选择之债,因为债务人可以选择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方 
13.关于本案合同之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合同之债可以通过甲方和乙厂的合同而确定应供应0号或10号柴油
B.本案中,合同之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选择而确定应供应0号或10号柴油
C.本案中,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权行使的期限
D.若由于国家政策限制,禁止出售10号柴油,则只能以0号柴油为履行标的,这称为选择之债因不能履行而特定 
 
 
 
正确答案:12.CD;13.ABCD 解题思路:1.本题涉及选择之债的问题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存在两个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的债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应属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我国法律暂无规定,但依民法原理,对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约定;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没有规定的,选择权宜归债务人本题中,甲方与乙厂所约定的债应属选择之债无疑,但是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选择权的归属,法律对此也未规定,故选择权归债务人乙厂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2.本题涉及选择之债的履行问题选择之债必须首先确定履行标的才能履行,本题中,ABCD选项均符合选择之债标的确定的规则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