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2苏州吴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

发布时间:2013-11-04 共3页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毕业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薄)、教师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件)。

  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薄)、教师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4、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吴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吴江市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独生子女证)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薄)、教师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考生须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7、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8、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9、考生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0、本次招聘允许跨学段报名。即允许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考生报考小学相应学科职位,允许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报考幼教职位。

  本次招聘允许部分专业跨学科报名。即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所学专业是历史、政治、地理的可报考小学语文专业,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的可报考小学数学专业,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可报考小学科学专业。

  11、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笔试内容为相应学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新课改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的20%。中学、小学和幼教三个学段单独成卷。

  3、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将在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jrs.gov.cn)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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