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11年在职工程硕士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3 共1页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要求和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录取指导意见,经研究确定了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课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现予以公布。
  一、初试基本成绩要求
  1、工程硕士
  已获学士学位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8分,未获学士学位者GCT总分不低于192分,单科成绩均不低于20分。
  2、农业推广硕士
  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湖北、辽宁、广东、陕西、黑龙江等省市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4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来自湖南、山东、天津、吉林、浙江、福建、安徽、河北、重庆、甘肃、山西等省市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9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来自四川、河南、云南、江西、新疆、内蒙、广西、青海、贵州、宁夏、海南、西藏等省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3、兽医硕士
  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湖北、辽宁、广东、陕西、黑龙江等省市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来自湖南、山东、天津、吉林、浙江、福建、安徽、河北、重庆、甘肃、山西等省市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来自四川、河南、云南、江西、新疆、内蒙、广西、青海、贵州、宁夏、海南、西藏等省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5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4、风景园林硕士
  GCT总分不低于174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二、资格审核
  我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上午8:30至12:00,地点在行政楼三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资格审核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一份:考生可先在网上(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考生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4、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5、复试费:80元/人。
  我办在考场排好之后,将通知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下载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和不进行资格审查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专业课考试及复试
  达到初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后,凭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为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专业课科目(见附件2)。
  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地点在华南农业大学第一教学大楼,考试时间为2月19日下午2:30至5:30,考试时间3小时,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自行采取得当的复试形式。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其工作经历和知识应用实践能力,以保证录取考生具有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素质。
  四、调剂
  我校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广东省内院校之间、相同领域内进行,不进行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将资格审核表和《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同附件1)于2012年2月15日前交研招办。
  风景园林硕士不接收调剂生,工程硕士不接收无学士学位者调剂。
  五、录取
  录取以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为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操作,科学评测和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基本要求,专业课考试及格、复试合格。
  录取工作于2012年2月底结束。  
  附附件1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附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兽医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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