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指导:法制史精选试题解析二十一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判断分析题
  清末《十九信条》的实质在于缩小皇帝权力,扩国会和内阁总理的权力。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清末预备立宪。观点错误。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的风暴席卷了半个中国,南方各省纷纷独立,清王朝的统治陷入风雨飘摇之中。在此种背景下,清王朝匆忙之间通过颁布了《十九信条》。虽然,《十九信条》是采用英国式“虚君共和”的责任内阁制,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了国会和内阁总理的权力,表现了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它仍然强调“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为基本精神,对人民的权利没有任何规定。显然,《十九信条》只是一种急切挽救之方的应急措施,是一种政治策略,清统治者并没有实行宪政的真正意图,所以此题是错误的。
  【注意】清末预备立宪是近代中国极其重的政治法律事件,也是各年考试的重点。一方面要注意到清统治者实行立宪的真实意图,但也不能完全忽视其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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