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崇文考点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根据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地区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崇文考点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考试报名条件、专业设置、考试成绩管理办法、考试科目及时间等请登录

  ①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21wecan.com.cn

  ②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

  2、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自2009年12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21wecan.com.cn),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或png格式白色背景照片,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

  3、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崇文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现场确认地址:崇文门西大街4号(崇文门菜市场西,96中学对面,北京市崇文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院内)

  4、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材料:

  ⑴《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⑵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报考医、护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护理初级(士)除外]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⑹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白色背景)2张(与上传照片同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与单位

  ⑺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2010年毕业的学生由学校提供证明)

  ⑻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⑼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⑽凡符合“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请携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何岗位工作及在其岗位工作时间)

  ⑾在民社办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请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5、注意事项:

  ⑴《报名表》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章,人档分离的考生须在《报名表》上同时盖受聘单位章和档案存放单位章。2010年度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盖学校存档部门公章。

  ⑵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⑶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信息。

  二、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2]16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10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四、咨询电话

  非现场确认期间咨询电话:67688174

  现场确认期间咨询电话:65273974

  崇文考点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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