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关于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区县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09〕88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网报):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10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2月17日—2010年1月12日。

时间上午下午地点
12月17日—25日疾控中心、中心血站、传染病院、妇保所、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个体医疗机构








12月28日市中医院淮矿集团职防院
12月29日相山区杜集区
12月30日烈山区市妇幼保健院
12月31日皖北总医院市人民医院
2010年1月4日中煤三建总医院临焕矿医院、特殊公司医院
1月5日濉溪县
1月6日淮矿集团总医院
1月7日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1月8日淮北卫校
1月9日—12日零散人员

  三、具体报名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淮北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网上申报,打印后单位签章;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027至091之间(含027和091)的人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护理学(师、中级)的人员须提交护士(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网上报名可由考生本人通过摄像头采集照片或到考点集中采集照片(照片要求: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

  7、已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今年补考),只须提交2009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药、护、技师: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中级: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年限

  初级(士):

  2010年7月之前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

  2009年7月之前毕业的药、技专业。

  初级(师):

  中专:截止2004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士)资格。

  大专:截止2007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士)资格。

  中级:

  中专:截止2002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

  大专:截止2003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

  本科:截止2005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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