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09]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南宁市考点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提出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10日,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照片采用本人近期免冠1寸或小2寸的白色背景数码照片电子版,不得使用生活照、摄像头所摄照片;除军人外不得着制式服装,女性不得着背带式服装;在网上报名时将照片上传。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12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我市考生报名情况,具体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一)12月31日前送审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六城区、经开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民营医院、个体诊所。

  (二)1月4日上午马山县,1月4日下午隆安,1月5日上午横县,1月6日上午武鸣,1月7日上午宾阳,1月8日上午上林。

  各单位请于以上时间到南宁市卫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街5号卫生大厦7楼,联系电话:2630909)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考试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按科收费及费用分配的通知》(桂卫职考办〔2003〕2号)执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费50元/科,中级资格考试费70元/科。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信息网查询。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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