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加工贸易税收[159276]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编号:[159276]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税收报关员培训

问题内容:海关领导:你们好!我公司从事铝合金加工贸易,从国外进口99.75%的铝锭,再与国内的金属锰一起熔化后做成含铝约80%、含锰约20%的铝合金,还有一些(约0.2~0.4%的鎂、铁等,无其他国家限制出口金属成分),请问该产品出口的关税情况怎样?依据哪些法规?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JXLHJS: 您好!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系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出口关税税率可查询《进出口税则》。具体可咨询主管海关。谢谢你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