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合资企业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标题:关于合资企业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想问您一下,注册合资企业,外方可否带一辆进口车,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三资”企业外方常驻人员可以向海关申请征税进境一辆新车,持下述材料向北京海关现场业务二处(非贸物品监管中心,朝阳区东四环中路18号)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公司盖章、申请人签字);

4、身份证件:

(1)常驻人员护照,需贴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许可;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需贴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签注。

(2)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5、车辆提单和装箱单原件及复印件(收货人应为车辆进境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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