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外国员工申请进口自用车辆手续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标题:外商投资企业内的外国员工申请进口自用车辆的手续

问题内容:我是外商投资企业内的外国员工,想申请进口车辆,除了个人要提交的护照,长期居留证和劳动就业证,还需要公司出具什么材料才能申请进口自用车辆?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海关总署第116号令第4、18条规定: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常驻人员向主管地海关提出进口自用车辆申请的,可以持:

1、身份证件;

2、长期居留证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

4、提(运)单,装箱单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

另海关总署【2010】32号公告规定:常驻人员进口自用车辆应是新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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