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软件出口的报关及税收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标题:关于软件出口的报关及税收问题

问题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们是一家北京的芯片及配套软件公司,在香港设立有一家子公司,现在子公司与母公司签订合同,向母公司购买芯片及配套软件,配套软件使用网上传输的方式进行出口。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报关么?需要缴纳关税及其他税款么?是否需要办理出口结汇? 如需要,要走些什么手续。 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监管对象是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无实物进出境不属海关监管范畴,无须申报。有关结汇问题,建议咨询外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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